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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问答
2009-09-09 12:49  文章来源:南岸区商业委员会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1.为什么要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?

: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、拉动内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,不仅可以扩大农村消费,加快农村消费升级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更是带动企业生产,均衡内外贸发展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。

2.汽车、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时间是如何规定的?

: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31日至20091231日。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21日至2013131日。

3. 农民申请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时,应遵守哪些规定?

:农民申请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时,须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新购或换购微型载货车和轻型载货车,每户不能超过一辆,且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人;

(二)购买微型客车,每户不得超过一辆;

(三)购买摩托车,每户不得超过二辆;

(四)承诺享受补贴资金的汽车,购买后两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。

4.向谁申报汽摩补贴

: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我区农民,以及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、1.8吨微型载货车、微型客车、摩托车的农民,向户口所在地乡镇(街道)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。

5. 报废三轮汽车、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、轻型载货车的农民,在按规定办理完成报废和注册登记手续后,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和购买补贴,须提供哪些材料?

: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(复印件)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
(二)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
(三)机动车销售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;

(四)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“报废汽车回收证明”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“机动车注销证明”(原件及复印件);

(五)购买人身份证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;

(六)购买人储蓄存折(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)

(七)《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》(可从网上下载)。

6. 购买微型客车、微型载货车、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农民,在按规定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后,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购买新车补贴资金,要提供哪些材料?

答:需要提供资料同上(除第四款内容)。

7. 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补贴标准是多少?

:农民以购买《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》规定的微型载货车、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,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:

(一)报废三轮汽车,每辆补贴2,000元;

(二)报废低速货车,每辆补贴3,000元。

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、轻型载货车,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、微型载货车、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,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:

(一)微型载货车、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: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,按销售价格的10%给予补贴;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,定额补贴5,000元;

(二)摩托车:销售价格每辆5,000元及以下的,按销售价格的13%给予补贴;销售价格每辆5,000元以上的,定额补贴650元。

8.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如何?

: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,采取“乡(镇)级审核、乡(镇)级兑付”的方式。审核批准的补贴资金,由乡镇财政所或县级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

9.哪些情况下不予支付补贴资金?

: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支付补贴资金:

(一)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手续不全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;

(二)新购买的汽车摩托车不在《产品目录》内;

(三)申报的补贴资金材料不全,且经告知后仍不能补充齐全的;

(四)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资金申请手续的;

(五)购买的汽车摩托车数量超过前面第三条规定数量的部分;

(六)采取欺骗、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;

(七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符合享受补贴资金的。

10.汽车摩托车下乡中的微型载货车、轻型载货车、微型客车、摩托车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货车是如何界定的?。

答:(一)微型载货车:是指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,其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”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“机动车登记证书”中“车辆型号”项第一位数字为“1”或“3”或“5”、“总质量(kg)”项不超过1,800kg的机动车。

(二)轻型载货车:是指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,其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”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“机动车登记证书”中“车辆型号”项第一位数字为“1”或“3”或“5”、“总质量(kg)”项大于1,800kg但不超过6,000kg的机动车。

(三)微型客车:是指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(不含轿车),其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”或由公安部门核发的“机动车登记证书”中“车辆型号”项第一位数字为“6”、“排量和功率(mL/kW)”项中排量不超过1,300mL的机动车。

(四)摩托车:是指两轮或三轮摩托车。

(五)三轮汽车:是指原三轮农用车。

(六)低速货车:是指原四轮农用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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